


便民服務
縣市主管機關連絡資訊
各地方政府設置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訴聯絡窗口
常見問答
各項補助申請表格
申訴流程
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復職協助措施
事業單位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範本及書面聲明
衛生福利部建置「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庫」
什麼是就業歧視?
Q:什麼是就業歧視?
A:
「就業歧視」是指雇主以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與執行特定工作無關之特質,來決定是否僱用求職人或受僱人的勞動條件,且雇主在該項特質上的要求是不平等、不合理的行為。
換句話說,雇主或是事業單位在做招募、甄試、勞動條件、陞遷、調職、獎懲、訓練、福利或解僱條件時,不去考量求職人或受僱人的能力、條件或表現,而是考量與工作能力無關的「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因素,因而造成求職人或受僱人因具有這些特質,而失去在工作上與其他人平等競爭的機會,這樣就是「就業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