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珊珊(化名)係任職於一甫成立3年的一家「佳聲唱片公司」(化名),所僱佣的員工總共只有八位,女生就有六位,超過男生二位,未婚多於已婚,而到職後懷孕者也只有王珊珊一位。而珊珊在發現懷孕後,到醫院產檢,預產期確定在公司最忙的農曆年前,珊珊是負責業務工作,本來就跑遍國內各大店面並接洽客戶聯絡事項,珊珊在獲知懷孕後,實在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因為對於自己需要長時間在外奔波的工作,在公司這麼小規模一個蘿蔔一個坑的狀況下,有可能換工作嗎?珊珊帶著忐忑不安的心情,繼續工作,並未向老板或同時間透露有懷孕一事,但是在業務繁重壓力小,珊珊在產檢時發現有出血現象,所以必需改變終日在外的工作,珊珊只好向老闆娘坦承已經懷孕3個月,並以書面提出申請:「敝職因已懷孕,實在無法勝任現任業務工作,請准調換職務。」老闆娘收到後,表情不悅的找全體員工開會,表示有誰要與珊珊調換職務?由於沒有人自願,保闆娘勉強表示:就讓妳擔任內勤工作接接電話,但是你的工作我要找一個新員工接替,不過妳原來的外勤業務津貼要全數取消。珊珊為了身體,只好同意。
在珊珊懷孕六個月左右,就在年中盤點最忙碌時刻,珊珊接到稅捐處補稅通知,珊珊轉知老闆娘後,老闆娘表示:伊會處理,不過也請珊珊轉交公司會計。珊珊轉交公司會計小姐曹曉芸(化名)後即未再繼續關注,直到一個月後,繳款時間超過導致公司要繳罰款,老闆娘認為這是珊珊的錯,並且認為珊珊是因為懷孕之後,工作效率及態度不夠認真與細心,在當著全體員工開會時數落珊珊「就是因為大肚子不能勝任工作」,珊珊認為這件事情不是自己的錯,但是為了保住工作,忍受著老闆娘的言語諷刺。直到珊珊在即將臨盆懷孕約九個多月時,由於公司大家都加班加到很晚,珊珊因為大腹便便,不適宜長時間工作,故未與公司同事一起加班,老闆娘多所微詞,並且在珊珊提出要請產假前的某日,老闆娘對著珊珊及其他員工抱怨:以後產假要縮短,以防妳們這些未婚的到時都要請產假,珊珊雖然後來准了產假,後來也生下小孩並作完月子,結果等珊珊要返回公司工作時,公司卻以「外勤業務工作已由另一職員接手,目前並無此職缺」為由拒絕珊珊回復工作,珊珊認為這簡直是欺負人,但是珊珊能怎麼辦呢?
資料來源: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長 吳宜臻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