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工作,而機會及待遇卻不如男性(上)~本案事實

2014-01-01 00:00
發布單位:勞動部

  嚴曉莉(化名)在22歲大學國貿系畢業那年,就在網路徵才上找到一家在國內有數十家分店的量販零售業,當時是以儲備幹部方式進入公司,同年一起進公司的十位只有三位女性。嚴曉莉努力工作,這個公司的基層有76%以上都是女性,但是店長及經理級以上幹部則相較下,女性不到1/2,嚴曉莉趁著還未結婚,每天都加班到最後才離開公司,她也經常是績效不錯的員工,表現都是有目共睹。雖然,在工作中,一起進去的男主管看到嚴曉莉經常對她說:女人只要穿的美美嫁個好老公就好了,不要這麼辛苦。但是她認為只要自己認真工作,一定可以有成就。工作五年後,同一批進公司的另二位女性,都因為結婚而辭去工作,這次公司決定要將空出的採購經理由這些任職滿五年的幹部陞遷。當時,有些同事就開玩笑地說:公司不會升女性當主管,因為升女性當主管,女性都會在結婚後以家庭及小孩為重,不再加班,也會分心。公司在後來發布的人事命令,果然,是榮升一位年資與嚴曉莉同樣的一位男同事。嚴曉莉沒有遺憾,也沒有抱怨。但是在公開人選後一次偶然機會下,嚴曉莉自人事單位不經意得知,這位同樣年資的男同事,早在進公司的第二年薪水就比嚴曉莉多3,000元,一直到五年後,這個津貼一直都以外務津貼方式來支付給這位男同事。嚴曉莉有點按捺不住,去問了人事,人事透露,因為該名男同事單身而且是男性,公司認為可以讓他兼跑外面聯絡事項,公司往常出差也都是派男性,所以都是以此為津貼。嚴曉莉認為她也可以,可是根本未被詢問過,就被推定不足勝任了。過幾天,嚴曉莉又發現更驚人之事實,原來陞遷考績,會以要調升的員工的平均薪資高低為評斷過去績效的標準,所以,這筆津貼金額就是嚴曉莉無論如何都拿不到,也是女性評分永遠都會輸的原因。嚴曉莉去詢問人事,人事部門主管才說,由於公司外務及外務津貼都是給男性,都不會發給女性,公司也不會讓女性去從事相關外勤或外務出差工作,所以從以前女性在公司也不會拿到這筆津貼。嚴曉莉認為公司就單純只是因為她是女性,就貼標籤的認為所有女性都不適合從事外勤或外務工作而未事前諮詢過她,就在津貼發放上減少這筆金額,更何況,她在工作的五年中,只要自己業務有關需要跑外勤或外務的,她從不假手同事,都是自己親力親為,結果竟是自己白白遭到不平的差別待遇而不自知,嚴曉莉有一日在網路新聞上看到美國WALL-MART一群女性員工將要打一場以「性別歧視」為理由的集體訴訟求償160萬美元的損害賠償的訴訟,她決定檢附相關資料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去申訴,這樣才可以遏止僱主之歧視作為,還給女性一個平等的工作權利。

 

 

資料來源: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長 吳宜臻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