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104年同酬日為2月24日,較去年向前推進4天。
2015-02-26 17:43
發布單位:勞動部
為藉由節日喚起兩性同酬之公共意識,勞動部賡續公布我國同酬日,期許各界共同為縮小兩性平均薪資差距而努力,兩性平均薪資受工作性質、年資、學經歷、工作績效等因素影響致有差異。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以兩性平均時薪差距計算自隔年1月1日起女性需增加之工作日數。103年我國女性平均時薪較男性少15.0%,換言之,女性需比男性再工作55天(兩性薪資差距15.0%×365日曆天≒55天),才能達到整年總薪資相同,因此104年同酬日為2月24日,較去年2月28日向前推進4天,顯示我國兩性薪資差距逐漸縮小。
近10年我國兩性平均時薪差距由93年20.3%下降至103年15.0%,亦即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數由75天減少至55天,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縮小5.3個百分點及減少20個工作天數。歷年來我國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相較美、日、韓等國為小,103年我國為15.0%低於日本33.5%、韓國30.8%(102年)及美國17.5%。依增減幅度觀察,近10年來我國縮小5.3個百分點,高於日本4.4個百分點、美國2.1個百分點及韓國0.7個百分點(詳如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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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兩性薪資差距及同酬日附表(PDF).pdf | 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