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生理假之請休規定及其薪資如何計算?
2014-12-18 17:21
Q.請問生理假之請休規定及其薪資如何計算?
A.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4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舉例而言,勞工倘已於104年4月已請畢未住院普通傷病假30日(含請生理假4日)者,因全年請生理假日數有3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又,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爰該受僱者於5月1日後仍得請半薪之未住院普通傷病假或半薪之生理假3日。